关于刑事辩护,京和律师有话说

京和律师
2023-12-19

  有很多人无法理解,为什么要为极有可能犯下罪行的人做辩护呢?

  首先,我们要先来理解一下这句话:“辩护首先是防止冤枉无辜,人类无法轻易区分谁有罪谁无罪,如果只有明显无辜的人才能得到刑事辩护,那么必将有大量无辜的人受冤枉。”而且有了辩护的过程,才能有更公正的审判。

  其次,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,也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。实际上,辩护权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权利,而是每个公民、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,因为从理论上来说,每个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,因此,每个人都需要并享有辩护权。

  然后,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,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、罪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,这就是刑事辩护。

  最后,辩护人在法庭上的所有言论,依据的都是法律法规和证据。辩护的任务也并不是要否定对犯罪的揭露、证实与惩罚,而是要否定错误的指控以及追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,以使侦查、起诉这些公权力能够正确的行使,使审判建立在兼听则明的基础之上。

  总之,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公诉或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聘请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,申请取保候审,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,担任辩护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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